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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社保窗口--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 “高频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系列(十九)

2024/08/08 8.8k 阅读 475 点赞

林芝市社保窗口--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 “高频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系列(十九)



工伤待遇申领

一、事项名称:工伤待遇申领

二、服务对象:工伤职工或家属

三、所需材料:

1.《西藏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医疗费及一次性相关待遇申领表》
2.住院(门诊)医疗收费发票(原件)
3.交通、食宿发票(原件)
4.费用清单(门诊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处方或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证或门诊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6.项目工伤职工需附工伤项目参保登记表、工伤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以及工伤项目缴费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1.转诊转院、区外就医的还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工伤/尚未认定工伤职工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原件);
2.《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表》(涉及账户维护业务时提供)。




供养亲属待遇核定

一、事项名称:供养亲属待遇核定

二、服务对象:被认定为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家属

三、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表》原件
2.行政部门出具的供养亲属确认表原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机关事业、企业退休去世丧葬抚恤金待遇申领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企业退休去世丧葬抚恤金待遇申领

二、服务对象:机关事业、企业退休去世人员财产继承人

三、所需材料:

1.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
2.去世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继承人领取丧葬抚恤金的书面申请(如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写协议书,指定由1个继承人领取,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领取丧葬抚恤金的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

二、服务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三、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推算“A”工资变动审批表,加盖公章
2.退休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变动审批表,加盖公章
3.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
4.退休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签字确认
6.退休人员工作简历
7.社保卡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按照机关事业干部64号文件退休人员无须提供1项。




机关事业合同工账户返还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合同工账户返还

二、服务对象: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

三、所需材料: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账户返还申请表
2.《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3. 由主管部门印发的退休批复复印件
4. 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表》复印件
5.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需提供调动文件、录用表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相关缴费凭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以上2-6项的复印件,需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去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去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申领
二、服务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去世人员财产继承人
三、所需材料:
1.提供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
2.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申办表》
4.《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
5.单位出具红头函件《关于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的函》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养老保险个账申领账申领30个工作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申领6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




建筑类工伤参保

一、事项名称:建筑类工伤参保

二、服务对象:建筑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

三、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首次在藏参保的提供)
2.公司开户行许可证(企业首次在藏参保的提供)
3.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4.建筑、矿山、石材加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公章)
5.参保职工花名册(加盖公章)
6.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参保职工花名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二、服务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三、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3份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张
3.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张
4.外地户籍参保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2张
5.一寸照片3张,不限底色
6.首次参保登记年龄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2张
7.现场签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1.首次参保时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2.办理参保登记时将通过全国社保信息比对查询人员是否有重复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如参保人员在区外有参保缴费没有办理停保的,无法办理新参保。




灵活就业退休申报

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退休申报

二、服务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三、所需材料:

1.拟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则提供原件(记录2019年及之前缴费的“红本本”)
2.一寸照片3张(不限底色)
3.本人西藏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每月1-10日收件,在该时间段内仅进行档案的初审;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





企业参保

一、事项名称:企业参保

二、服务对象:在林芝市注册成立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基本开户银行账户信息1份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16%,个人8%;
2.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
3.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单位0.5% ,个人0.5%;
4.以上险种申报照实际工资为基数申报,最高不得超过社平工资三倍,不能低于社平工资60%。少于社平工作的按照社平工作的60%申报(2023年社平工资10791×0.6=6474.6)。





企业在职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申领

一、事项名称:企业在职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申领

二、服务对象:企业在职去世人员财产继承人

三、所需材料:

1.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
2.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遗属待遇申领表》
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申办表》
5.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即2000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的)填报《在职死亡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
6.《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
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原手工征缴补采集维护记录的另需提供《职工养老手册》,历史台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83807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1.异地领取丧葬抚恤金的提供《关于协助清退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函》,异地(跨省)领取养老待遇的提供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领取养老待遇证明,定居国外的提供出国或出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证明复印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鲜章;对于受理不通过的,填写《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一次性申领告知单》进行告知。  





企业职工参保新增

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参保新增

二、服务对象:在林芝市注册的企业招用的职工

三、所需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3份(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原件1份
3.户口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不限底色的一寸照片3张
6.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张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六、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七、注意事项:

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社会保险申报缴费需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社会保险费往年补收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往年补收

二、服务对象: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三、所需材料

1.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补缴申请》文件1份,(套红头、法人代表签字或按手印,加盖公章)
2.提交承诺书1份,对所提供的补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法人代表签字或按手印,加盖公章)
3.提交劳动合同书原件
4.提交需补缴时段的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加盖公章
5.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需提供个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鲜章),银行卡发放工资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员工工资银行流水单原件1份
6.缺少材料4或5的需相关部门出具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书
7.补缴累计时长不满3年或超过3年(含3年)且补缴职工自愿签署《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的,核查工作经历和工资发放情况,符合规定的办理补缴业务
8.补缴累计时长超过3年(含3年)且补缴职工不签署《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的,申请单位须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出具已生效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未就业随军家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事项名称:未就业随军家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服务对象:未就业的随军家属

三、所需材料:

1.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需加盖“xxx部队随军配偶社会保险审核专用章”和“原部队财务专用章”
2.提交《西藏军区军官(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并须在封面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
3.提交《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并须在封面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
4.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提交参保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养老待遇发放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养老待遇发放信息变更

二、服务对象:林芝市退休人员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新办理已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备注本人手机号)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八、注意事项:

应于每月25日前即次月养老金数据生成前办理变更。




一次性工亡待遇申请

一、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亡待遇申请

二、服务对象:被认定为工亡职工的财产继承人

三、所需材料:

1.《西藏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医疗费及一次性相关待遇申领表》原件
2.住院发票原件,如有抢救治疗的还需提供抢救治疗费用清单原件
3.待遇领取人为指定合法受益人的司法公证书(无法提供公证书的提交领取人承诺书原件
4.项目工伤职工需附工伤项目参保登记表、工伤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以及工伤项目缴费银行回单或完税证明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投诉监督电话:0894-593672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一、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二、服务对象: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

三、所需材料:

1.提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书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 — 审核 — 办结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822026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