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8-0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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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有待加强,截至督察进驻,全区仍有18个县城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建成投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工艺、设备不适应高原环境,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运行管理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正常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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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面提升全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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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根据自治区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导则》地方标准后,进一步总结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工艺技术高原适应性,并严格按照技术导则抓好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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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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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王怀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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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4-5829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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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环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截止5月31日)进水量为1914258.19万立方米,日平均进水量为12677.2万立方米,累计污水处理量为1756421.8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量为11631.93万立方米,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二是2023年上半年环林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了维修维护及更换工作,确保全厂设备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具体工作按全年保养计划,进行全厂设备日常维护保养1次,对全厂主要设备维修15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