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精心指导下,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内容要求,强化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的法治力量正在汇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不断夯实,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林芝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林府法组办发〔2021〕2号)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纳入班子学习,并在实践中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分工方案明确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形式、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做到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市政府召开的常务会上,政府市长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对本部门法治建设要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发展、稳定、生态、强边工作中的能力水平。要自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自觉接受督察监督指导。据统计,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40余次,4200余人参加学习。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共举办9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培训人数420余人。
(二)扎实学习《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抓好关键少数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条例》表率,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畴,强化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今年8月,组织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条例》线上答题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各县(区)均已将《条例》纳入常态化学习范围;深化《条例》下基层,组建农牧区流动法治宣传员队伍,以各乡镇、驻村工作队、双联户、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为基础,让《条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突出重点宣讲《条例》,组织僧尼集中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创新载体宣传《条例》,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利用“微林芝”“林芝司法为民”微信公众号,“林芝法治宣传”抖音号等新媒体,组织新媒体普法矩阵,广泛推送《条例》解读、条文释义等信息内容,利用市法治主题公园,在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条例》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4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发放《条例》书籍2100余本。
(三)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市统战、民宗部门经常性围绕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广大僧尼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僧尼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要求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寺庙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聚集正能量;结合“四讲四爱”“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和爱国爱教“五下乡”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充分发挥市、县(区)统战、民宗、宗教办、市佛协及各寺管会(特派员机构)的作用,分级分类组织宣讲组开展《宗教事务条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活动,实现宣讲活动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政治引导放在首位,面向广大僧尼广泛开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宣讲,讲清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由来、发展,宗教仪轨、法律法规和历史定制,讲清楚活佛转世必须遵循的原则、条件,进一步增进僧尼对活佛转世管理必须依法依规的共识,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利用活佛转世扰乱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滔天罪行,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四)强边固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党委把方向、政府总协调、军队当骨干、警方抓治理、民众为基础”的边境管理模式,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支撑,将林芝边境地区划分为41个网格警务单元,配备146名网格民(辅)警下沉一线开展工作。开通“12367”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00余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办证流程,为群众办理边境通行证8400余张。全面深化涉宗领域教育引导,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边境辖区48名僧尼家庭、23名邻省藏区学经回流人员落实走访教育全覆盖,结合“遵行四条标准、争做优秀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采取进寺庙走拉康面对面宣讲、结对子入僧舍谈心谈话、微信群动态推送、印发宣传资料等多样化形式,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讲,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端正教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
(五)维护社会稳定情况。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智力残疾人和农民工群体的良好氛围,组织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宣传,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各地打击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成果,以起到法制教育和打击震慑效果。组织深入民工集中地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并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统筹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及强迫残疾人劳动和恶意欠薪方面矛盾纠纷引发的舆论问题,加大网络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对不符合程序、审核不到位、资讯失真敏感的信息言论,及时有效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坚持内外有别,不对专项行动本身进行宣传报道,防止形成炒作热点。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有效应对由后达赖向达赖后转变的重大风险挑战,按照新要求对新形势下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预防减少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为目标,制定下发了《林芝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项工作,确保抓出成效。截至目前,共评估各类项目661项,活动类备案10项。开展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下发《林芝市关于开展2021年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市直成员单位从国际涉藏领域、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领域、边境安全领域、异地搬迁、利益受损、劳资纠纷、重点人员、虫草采挖、民间组织、敏感热点、输入型风险隐患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最大限度排查出各类涉稳风险隐患,并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建立清单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做到边查边改。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排查,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分级负责、适度从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摸排了解,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化解调处,耐心做好为群众解疑释惑工作。推行“每月一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段随时排查化解制度,排查中随时进行“加”和“减”,确保“零遗漏”。截至目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38起,其中已办结23起,直接答复4起。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预防和惩治并重、化解和规范并举,源头防治与全过程妥处并施”的原则,印发《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研究起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市、县、乡每月按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动向,做好化解和预判工作,坚决把问题控制在属地范围、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10月份,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39起,调处310起,调处率为91.4%,未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开展全市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双联户”户长等各方力量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每月汇总报送涉疫情矛盾纠纷情况,确保全面掌握、妥善处理全市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涉疫情矛盾纠纷。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按照“一格多员、一员多能、一岗多责”的力量配置,实现了“网格化全覆盖、服务管理无缝隙”的目标要求。
(六)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事项;全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工作,整合市区两级窗口,实行“两级一窗”集约式服务,网上可办理率达100%。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审批”原则,下放300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权限,对于“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小”的项目,只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修订完善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试行办法,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实施方案》,对入驻招商引资企业实行金融、财税优惠政策,对粤林产业园入园企业厂房租金实行“三免三减半”。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在自治区统一推进下健全完善“林芝12345”统一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前期工作,逐步实行“一号预约”。陆续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到32项,精简85.8%,调整保留后置审批147项;取消证明材料142个,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9468份,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207件;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
(七)规范行政决策情况。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均向本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在决策过程中,除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民主决策外,均邀请法制部门全程参与,听取法制部门意见,进行法治审核,以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
(八)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林芝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林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林芝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市司法局组成执法监督专班,前往市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成立法治调研组深入巴宜区、米林县、朗县等县(区)进行法治调研,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管理不严格等程序性问题现场进行指导;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和换发证工作,林芝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换发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相关事宜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规范管理,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926人,2021年11月13至14日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申请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489人进行培训并考试,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及业务素质。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组织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29件、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无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今年审查回复各类征求意见42份,提出修改意见111条,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
(十)实施政府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以来,全市主动公开党政要情3900余条,常务会议纪要34篇、政策性文件290余条,财政、民生信息1600余条;依申请公开8件。政府网站日点击率13400余次。
(十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情况。用制度约束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市政府及政府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行政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依制度,没有制度的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内部监督,将法制部门列为班子会议的成员单位,对每项重大决策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听取政府法制部门意见,同时,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舆论媒体等外部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门监督,对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问题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执法监督,目前接到2件,办结1件,1件正在办理中。
(十二)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定出台《林芝市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实施方案(人民调解方面)》和《林芝市诉调对接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联动机制;以村“居”两委换届为契机,调整充实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及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56个乡(镇)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设;将人民调解融入到川藏铁路等“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当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571个,调解员4018名,其中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550个,调解员3869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1个,调解员149人。2021年以来,全市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80件,成功调处350件,调解成功率92.1%,涉及当事人1560余人,开展排查纠纷7743次,预防纠纷225件。我局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1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15起,截至目前妥善化解291起,化解率为93%。全市信访部门通过开展重要敏感节点集中排查信访矛盾、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建立信访矛盾包案机制等,共接待来信来访事项319批件519人次,受理信访事项210批件343人次,妥善解决信访问题177批件524人次,其中协调兑现农民工资1705万元。
(十三)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处理矛盾成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共识。市人民政府率先在全市聘请法律顾问,所辖7县(区)和市级72个党政部门业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部门普法、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政府及政府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集中组织学习基础上倡导自学,订购印制与本部门日常有关的业务发到工作人员手中,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自学,通过学习今年全市有250余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部分部门为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法治思维,邀请内地或自治区法律专家进行法制讲座,如农业农村局、市政法委等;市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信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学习法律法规,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有关内容纳入市县乡干部培训内容,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市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如下内容。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县(区)和部门对“四个全面”认识不到位,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软任务软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未与本县(区)、部门其他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同督促同考核,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
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共享机制有待建立,还未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还未实现对行政违法相对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共享,导致各自为政,重复收集信息,执法效率不高。
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全市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少,执法监督未实现全覆盖;现有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业务水平低,不能适应对各专业部门进行执法监督需要;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由于机构改革,与其他单位存在职能交叉情况,执法责任不明确,需进一步进行科学划分;除专业执法部门的监督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是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推进。目前各系统各部门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文书样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格式;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只注重处罚,不注重执法文书归档;部分单位执法时不能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案释法不够。
五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艰难。行政复议对复议人员要求高,必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行政系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少,既是取得资格的人也不愿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主要原因:一是办理一个行政复议案件所付出的劳动成本与人民法院审理一个案件的劳动成本相当,却没有法官的待遇;二是同一级别科室的人员工资相当,行政复议败诉造成的“法外溢出效应”,都不愿意承担,不愿把自己置于高风险位置。
三、2022年工作要点建议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接地气的细化目标任务,坚决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从上往下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做好政府执法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联动机制以及行政管理与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共用,便于有序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执法考核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市与市之间法治政府建设的沟通机制,每半年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组织各地市司法局就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借鉴内地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由司法厅安排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到内地学习,促进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改变工作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从“纸面督察”转变为现场督察,对依法行政从案件审核转变为问效督查;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的通知》,强化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督察,改变过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就是督察司法行政,督察到县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杜绝法治政府建设在司法行政“内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