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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
有的领导干部对所在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主体职责任不甚了了,多个部门、县(区)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如期报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没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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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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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洛桑群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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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4-58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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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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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严格落实《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相关要求,每半年报送一次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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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18年,林芝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将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向同级人大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2.受市政府委托,2019年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雷增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对〈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予以肯定,指出当前工作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待加强”等短板和不足,并就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2019年3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将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市整改办备案。 4.2019年7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已先后将2019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送市整改办备案。 |
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2-01、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7/16 6.1k 阅读 22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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