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
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2-01、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7/16 6.1k 阅读 223 点赞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有的领导干部对所在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主体职责任不甚了了,多个部门、县(区)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如期报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没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责任单位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洛桑群培

联系电话

0894-5821021

整改目标

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相关要求,每半年报送一次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18年,林芝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将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向同级人大报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2.受市政府委托,2019年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雷增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林芝市人大常委会对〈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予以肯定,指出当前工作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待加强”等短板和不足,并就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2019年3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将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市整改办备案。

4.2019年7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已先后将2019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送市整改办备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