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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功能区划不合理,确有调整必要(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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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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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洛桑群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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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4-58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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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监管,落实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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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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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成立自然保护区领导机构。2018年6月,林芝市下发《关于成立林芝市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的通知》(林政办发〔2018〕68号),成立市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厘清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职责。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先后对2018年度保护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备案。 3.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协调联动,有序推进“一区一法”、“勘界定标”等工作。一是林业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林芝市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林芝市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9年1月28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研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等待下发;二是稳步推进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制定了《林芝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总体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完成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林芝巴结巨柏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工作;2020年完成慈巴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工布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工作。 4.加强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完成“绿盾2018”整改任务。我市对涉及“绿盾2018”行动的8个违规违法项目积极整改,及时报送工作资料。2019年3月12日,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第1次办公室会议,会上同意对我市7个问题进行销号,1个问题(易贡生态修复茶树种植精准扶贫项目)因不符合完善手续条件被林业环保部门叫停,目前已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
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4-0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4/27 7.9k 阅读 35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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