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环保督察组交办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针对林芝市生物产业园违法建设问题,我局经多次与律师就执法程序进行沟通后,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严格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整改方案,我局积极协调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多次到现场联合执法。2019年4月22日对林芝市希福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林芝富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林芝森绿特色产品经贸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圣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未批先建、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等违法事实进行立案调查,并在违建现场制作勘验检查笔录。4月24日分别对希福、森绿、富兴工贸三家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三家公司法人代表均表示将积极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尽快找安置用房进行搬迁和拆除工作。
4月25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对西藏林芝圣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违法建设现场勘查检验,用地内综合楼未按建设工程批复建设,由原批复6层加建至7层,已建的两个厂房已出租,据租户透露,因圣果公司债务情况,2016年法院将用地内已完工的两个厂房和未完工的综合楼一二层的二十年使用权判给了李勇,2018年强制执行。现用地权利人仍为西藏林芝圣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前期无法联系上圣果公司法人,于4于29日才联系上并进行了沟通询问,确认其综合楼项目违建的事实,于5月5日对该项目下达停工通知。
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总体安排部署,原由我局规划科承担的职责以及工作人员已整体转隶至自然资源局,我局已不再承担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权。目前,我局正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协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移交事宜,待工作移交结束后,将由自然资源局继续开展林芝市生物科技产业园违法建设问题整改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