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雪,督察组副组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洋分别带队下沉到我市各县(区、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在下沉督察中,督察组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等九项内容进行实地督察。

督察组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是林芝打造“两地五区”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区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林芝贡献。
督察组强调,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全力以赴抓保护、动真碰硬抓整改、久久为功抓推进,切实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督察组要求,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培育发展林下产业,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生态经营模式。要严格落实重大项目临时采砂点管控要求,对已无供应任务的临时砂石场,按照“停用一处、退出一处、恢复一处”的原则,及时恢复河道行洪通道及岸边植被。要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并行,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材料定位堆置,机具进出场有序,确保安全顺利施工。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绿色环保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