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1.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3.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4.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
5.配合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强对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
市委财经办:
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