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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04/24 1.2w 阅读 301 点赞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中辞去代表职务的有2名:旦真(米林代表团)、茹长春(米林代表团)。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有1名:张海波(墨脱代表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旦真、茹长春、张海波的代表资格予以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旦真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37名。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张海波同志辞去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4月22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海波同志辞去林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林芝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2年4月22日林芝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旷明江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宫丽君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魏美英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玲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娟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