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各位同学:根据《林芝市高中优秀学生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2022年高中优秀学生奖信息收集工作,确保应奖尽奖,不漏一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中优秀学生奖”对象1.农牧民家庭子女(是指为我区户籍农牧民家庭子女);2.城镇低保户子女(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并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件的我区城乡居民家庭子女);3.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子女(是指林芝市国有企业和巴宜区国资委认定的家庭困难企业职工子女)。二、“高中优秀学生奖”奖励条件1.以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2.必须为我区户籍农牧民、城镇低保户和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应届高中毕业生。三、申报学生需提供材料1.所有学生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农牧民子女提供户口本复印件;3.城镇低保子女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4.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子女提供父母所在企业及县级国资委出具的企业困难职工认定证明(需盖上企业和国资委印章);5.所有学生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及西藏本地考生号;6.所有学生提供本人当年高考成绩单。四、其他事项1.农牧民家庭子女,由巴宜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材料并报巴宜区教育局;2.城镇低保户子女、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含林芝市国有企业),由本人将相关材料于9月24日前报巴宜区教育局。联系电话:13518911403、17308946309。
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柯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