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芝市教育体育局召开了林芝市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题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昝继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拉巴次仁,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昝继强副局长主持。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林芝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林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达标告知书》、《林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基本标准细化表》,会上要求各培训机构务必认真对照标准,仔细开展自查自评。各科室负责人要针对各科室业务对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随后,拉巴次仁副局长从食品安全、教师准入、合法办学等三个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最后,昝继强副局长强调,教育局各科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积极营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服务中小学生的选择性学习需求,在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重视宣传引导,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
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将对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审评,对评审合格的予以备案登记,对评审不合格的则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则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吴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