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行业监管部门,我局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监督学校食品加工工作,严防在学校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工作中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托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教育督导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以及开学综合检查、安全生产月检查等本部门常规检查机制,我局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固定监督检查不少于6次、随机检查不少4次的检查模式,形成了一套符合林芝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坚持责任上肩,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食品监管落实到位。针对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强制性不够,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动力不足等问题:一方面,我局联合食药监、卫计部门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聘请群众参与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监督工作上来,截止目前,在八一城区内聘请了15名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全市各县区、乡镇同步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基本实现了乡乡有协管员的工作模式,弥补了教育、食药监部门人员不足的矛盾。同时要求各学校公开学校食堂食品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比如:在学校食堂悬挂食品工作台账等形式现场公开各项食品安全信息;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邀请家长(学生)委员会成员、教职工、督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各种管理信息。另一方面,结合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发生规律,以班级为单位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会、队会;通过讲座或利用宣传栏、报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吃生或半生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食品摊贩购买食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坚持正风肃纪,注重全程监管,厚植食品安全的群众基础。加强学校食堂与周边餐馆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工作;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严格食品留样管理等作为落实市场监管责任作的政治担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明堂亮灶”工程建设契机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厨房、配餐间等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摄像装置你,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厨房视频监控和实现了全程全时段监控,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追溯系统的信息全覆盖。目前,市直各学校食堂厨房、配餐间全部实现了实施视屏监控,各县区所辖学校正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二是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活动与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依托教育厅购买“校方责任险”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并且经常开展食品卫生“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整洁、常规范、常自律)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办理率已达到10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三是通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协调协作制度,建立了乡镇(街道)、各食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学校的共管、联防机制,强化彼此之间的信息联络和工作联动,通过紧密合作,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进行监督和引导,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对不法商贩和无证摊点予以坚决取缔,并将相关经营人列入黑名单。每年的6月、11月和“三大考试”期间,我局与市食药监局、卫计委、市政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检查、同时还在教育系统的春秋季开学检查、安全生产月检查中派出专人参与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导检查中,全面了解和治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三)坚持严督严管,做到留痕管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牵牢“牛鼻子”,结合“餐饮服务示范创建”“量化分级”“学校食堂等级评定”等工作,督促各县区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明堂亮灶”主题责任清单体系,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种好“责任田”,积极联合食药监、卫计防疫部门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抓好基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能力建设,使工作重心下移。从2017年开始,我局定期组织各县区教体局、乡镇学校、市直学校从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学校安全工作培训,邀请市食药监局、卫计委等部门举办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力建设。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与食药监部门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黑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杜绝无资质、信誉度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学校食品的销售、加工中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让违法企业、个人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惩戒,有效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联合食药监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供应学校食品原材料的检测,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责任编辑:吴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