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照《林芝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农牧业绿色转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现将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局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责任科室按职责清单分头落实。对照责任清单涉及我局的职责事项,逐项明确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进展、协调解决困难。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农牧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确保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空。
二、聚焦重点职责,扎实推进落实
(一)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格执行《林芝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落实禁渔休渔制度,制定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26”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开展渔政巡查14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劝离违规垂钓人员,发放禁渔宣传资料500余份。在雅鲁藏布江、尼洋河等天然水域有序组织渔业增殖放流,累计放流498万余尾,其中计划任务内放流476万余尾、社会放流22万尾;争取上级渔业油补资金95万元用于野生鱼类保护宣传。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针对印加孔雀草、草地贪夜蛾等重点物种设立专项监测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系统调查与跟踪观测。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在察隅、波密、墨脱等地开展化学防治,在米林、朗县采取人工拔除、沙土覆盖和机械深翻等物理防治,同步开展生物防治试验,探索环境友好型防控路径。
(二)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优化施肥、深翻耕、品种调整等技术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有序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生态休耕等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改善耕地质量,相关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深化化肥农药提质增效行动,完成绿色高产高效创建1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8万亩,累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8.28万亩。制定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强化废弃农膜回收治理,杜绝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用膜进田。市财政下达资金378万元,在巴宜区、米林市推广全生物降解农膜示范面积2.1万亩;完善农膜回收体系,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2%。下达资金147万元在波密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重点支持采购秸秆回收处理设备等基础设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养殖场畜禽污染专项联合检查8次、兽药专项检查10次;巴宜区、波密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牧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四)强化农业绿色发展和科技支撑。组织做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服务高原生物产业和农业绿色发展。全市藏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以上,食用菌种植355.95亩,林果种植7.33万亩。持续推动高原冷水鱼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全市共有渔业养殖基地9个、养殖水面141亩;截至10月底,全市水产品产量432.685吨,销售量128.04吨,实现销售额1034.75万元。完成春播31.85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4.8%,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宣传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引导老旧农业机械加快淘汰更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和科技下乡服务,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题培训,选派区、市、县、乡四级技术人员425名覆盖7县(市、区)54个乡镇,累计开展种植业技术指导2000余人次,开展服务400余期,重点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等技术指导。
(五)强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26年全年下达补助奖励资金8511万元,及时分配下达至各县(市、区)。自治区新一轮实施方案于9月初印发,市级配套方案于9月中旬印发至各县(区、市)。截至目前,县级自验、市级初验均已完成,兑现资金8021.222万元,剩余资金按程序兑现,预计11月完成全部资金兑现。扎实推进房前屋后种草,下达资金130万元、种植面积任务1.3万亩,各县(市、区)均已完成饲草种子采购、发放和种植任务。
(六)强化畜禽屠宰管理和禁养区管控。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落实畜禽屠宰活动监督管理要求,持续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推动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常态化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疾病监测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技术指导,落实生物安全监督相关要求。
(七)强化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引导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共139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2个。截至目前,完成定量检测674批次,合格率98%以上。配合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移送和办理工作,按要求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制度。
(八)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示范村创建。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工作职责,我局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以“四清两改”为核心的村庄清洁行动,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214.19吨、农村白色垃圾755.99吨,清理村内水塘1049口、村内沟渠2005.76公里、河道湖泊1706.14公里,清理村内淤泥280.98吨,清理秸秆乱堆乱放395处,清运畜禽养殖粪污等废弃物413.43吨,清理卫生死角5210处,发动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74126人次。2026年实施高原和美乡村建设20个,已全部开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紧盯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酗酒赌博、文明煨桑等突出问题,全年累计开展宣传3397场次,覆盖群众123684人次。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仍存在一些短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仍需健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存在时序压力,农牧业绿色转型支撑能力有待增强。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高原和美乡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强化资金执行和绩效管理。二是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巩固提升耕地质量。三是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水域生态保护等工作,落实禁渔休渔制度,强化渔业执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四是积极发展生态富民产业,推进藏药材、林果、茶叶、冷水鱼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以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