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17时50分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街道巴宜区众源汇茶楼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电击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经巴宜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巴宜区白玛岗街道巴宜区众源汇茶楼“3·0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巴宜区众源汇茶楼电气维修作业的发包人吴芳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我局于2026年7月13日立案调查,经调查:
巴宜区众源汇经营者吴芳属该经营体的个人经营投资人。众源汇茶楼经营者吴芳在巴宜区众源汇茶楼(个体工商户)“3·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中存在:一是未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例如: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二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例如:未采取断电措施且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裁量细则第10条A裁量阶次,对巴宜区众源汇茶楼(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吴芳作出处人民币21000(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吴芳)众源汇茶楼“3·09”一般触电事故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政策通知公告
(吴芳)众源汇茶楼“3·09”一般触电事故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6/10/27 4.0k 阅读 6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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