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
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7-0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4/02 1.9w 阅读 119 点赞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区“未批先建”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督性检查,严肃查处新出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严惩不贷。)

责任单位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洛桑群培

联系电话

0894-5821021

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新出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市、县(区)2级政府加强监督性检查,对新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经全面核查,我市2015年1月1日后新增“未批先建”建设项目13个,建设地点涉及5个县,我市已对13个“未批先建”项目处以罚款130余万元,约谈1人。截至2018年12月份,10个项目获得环评批复,2个项目网上备案,1个项目(边防公路)依法获得豁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