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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不够到位(各地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各类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规建设、违法排污等行为,规范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本行业领域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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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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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洛桑群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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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4-58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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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1.各县(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各类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 2.各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建设项目履行环评审批手续,落实生态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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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加大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整治“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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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行为,规范全市开发建设、生态经营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
政策公告公示
林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02-0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9/04/02 7.9k 阅读 23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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