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林政发〔201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桑 副市长
副组长: 刘 道 国 林芝军分区副政委
卓 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玉 珍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成 员: 雍 尚 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王 启 展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改 玲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社保科科长
杨 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巴桑次仁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 明 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吕 忙 乐 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 清 建 市国资委副主任
涂 小 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 彬 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次旺罗布 市工商局副局长
连 整 静 军分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王 路 奎 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赵 定 成 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玉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向巴曲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研究拟定适合我市退役士兵安置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督促监察每年各单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经验;承办市、林芝军分区交办的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