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组织与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
林政办发〔2016〕150号
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公安局、农牧局,人民医院、藏医院、疾控中心:
《林芝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组织与应急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林芝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组织与
应急保障方案
为做好2016年全市6县(巴宜区除外)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和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组织与应急保障方案》《西藏自治区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技术方案》(藏政办发明电〔2016〕359号)、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的通知》(藏卫发电〔2016〕3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将协调对口援藏林芝市,组建6个工作组约18名专家赴6县协助开展包虫病现场调查。根据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作安排,为确保流调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林芝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林芝市2016年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领导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和流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指挥部,同时成立流调专家组、现场督导组、 医疗救治专家组和交通安全保障组。
1.林芝市2016年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流调工作和援助专家在藏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组 长:李 桑 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卓 玛 政府副秘书长
王 洪 举 市卫计委主任
洛桑云登 市人民医院院长
刘 宗 爱 市卫计委副主任
周 改 玲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钱 贤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尼玛平措 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才 拉 米林县副县长
旺 加 工布江达县副县长
余 娅 莉 朗县副县长
达娃卓嘎 波密县副县长
李 勇 墨脱县副县长
胡 秀 东 察隅县副县长
林 荣 幸 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师
张 恒 秋 珠海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成 员:
措 姆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洛 桑 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庞 超 市卫计委财务科负责人
旦 朗 工布江达县卫生局局长
张 斌 波密县卫生局局长
米玛次仁 墨脱县卫生局局长
琼 吉 察隅县卫生局局长
达 娃 米林县卫生局局长
扎西江村 朗县卫生局局长
杨 晓 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疾控科,刘宗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洛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包虫病流调与协调工作。
2.综合协调指挥部
在市卫计委设立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指挥部,负责全市流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主 任:刘 宗 爱 市卫计委副主任
副主任:洛桑云登 市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措 姆 市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洛 桑 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庞 超 市卫计委财务科负责人
杨 晓 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3.流调专家组
负责指导全市流调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现场督导等工作,指导流调工作现场质控及数据整理、分析等。
组 长:杨 晓 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 林 荣 幸 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师
成 员:张 恒 秋 珠海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贡桑曲珍 自治区疾控中心寄生虫所所长
小 巴 桑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医师
登增多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医师
李 晓 恒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援藏)
广东省援藏流调专家18人(具体人员名单待定)
4.现场督导组
负责督导流调现场工作开展期间全市现场工作,指导各工作组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组 长:王 洪 举 市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 刘 宗 爱 市卫计委副主任
成 员:李 仁 军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洛 桑 市卫计委疾控科科长
杨 晓 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林 荣 幸 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师
张 恒 秋 珠海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 晓 恒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援藏)
小 巴 桑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医师
登增多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医师
旦 朗 工布江达县卫生局局长
张 斌 波密县卫生局局长
米玛次仁 墨脱县卫生局局长
琼 吉 察隅县卫生局局长
达 娃 米林县卫生局局长
扎西江村 朗县卫生局局长
5.医疗救治专家组
负责援藏人员在藏期间医疗救治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援,做好辖区内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全面协助现场急救、病人转送、疑难危重病人抢救等工作。
组 长:洛桑云登 市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李 仁 军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阿旺旦增 市藏医院院长
仓 决 市藏医院副主任医师
秦 君 良 市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吴 丽 莎 市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
杨 磊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黄 炽 明 市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
莫 海 亮 市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
冯 晓 敏 市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
罗 朝 汉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陈 任 敏 市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
郝 昆 龙 工布江达县人民医院院长
尼玛扎西 波密县人民医院院长
邓 生 敏 墨脱县人民医院院长
刘 龙 亮 察隅县人民医院院长
旺 堆 米林县人民医院院长
白 珍 朗县人民医院院长
纪 艳 芳 市卫计委医政科工作人员
6.交通安全保障组
为保障各流调工作组工作用车和交通安全,市、县两级政府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和卫生计生等部门,成立交通安全保障组。各县要指定专人任组长,公安、交通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成市、县两级交通安全保障组;各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公务车辆拥有和道路交通情况,抽调车况好的车辆、选派驾驶经验丰富驾驶员,确保工作组在藏工作期间交通安全。
7.市、县农牧局的职责
配合流调工作组在本辖区协调工作,重点做好牛、羊、犬等相关动物的样品采集工作。承担犬类的药物驱虫及牲畜屠宰季节的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在屠宰过程中发现的患病牲畜得到安全处理。
(二)各县包虫病流调领导小组
各县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卫计委、财政、农牧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各工作组在当地的调查工作安排部署和保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工作组在藏工作期间的医疗救治、交通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流调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
(二)以人为本,保障健康。切实履行卫生行政部门服务职能,把保障参与此次调查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健康危害。
(三)预防为主,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工作组在藏期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相关参与单位和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
三、保障重点
(一)保障现场工作条件,发挥工作组专家作用,在确保现场调查工作的同时,带教和提高当地医务人员和流调人员业务综合能力,如期完成本次调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保障援藏专家在藏工作期间身体健康,减轻高原反应,以良好的身体状况投入工作。
(三)确保工作组在藏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组织与物资保障
市、县、乡(镇)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市、县、乡(镇)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市卫计委负责与区卫计委及6个县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县负责与市卫计委及本辖区内各乡(镇)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乡(镇)负责与本县及各调查点(村)建立联络协调机制。
各县要根据工作组安排,按照方案要求为每个调查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每个工作组完成4个村调查任务,每个工作组配备广东省援助专家3名(2 名B超医生、1名流调人员),当地工作人员7名(县人民医院B超医生1名,护士1名,疾控中心流调人员2名兼翻译,驾驶员3名)。各调查点所在乡、村应积极主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各县负责统一安排、保障调查工作所需车辆、油料;在电力供应不足的乡、村准备发电机及稳压电源,保证设备电力供应;同时做好工作组在当地期间的食宿安排、医疗保障; 工作组所需便携式B超机由各援藏专家组携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现场调查所需耗材、检测试剂等的采购和配发。
(二)调查技术与质控保障
1.流调技术专家组负责组织制定林芝市包虫病流调实施细则,对调查技术培训、现场工作开展、标本的实验室复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流调报告的撰写进行技术指导。
2.现场督导专家组按照工作进度,对6个县的现场调查工作全程进行督导,及时发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反馈。各县及工作组要按照督导组的意见及时进行改进,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组健康保障
1.选派专家: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选派援藏专家时,要综合考虑专家身体健康状况,无过敏体质,专家年龄不宜偏大,原则上在55岁以下。
2.专家进藏前准备:主动了解高原反应相关知识,进藏前应尽量避免感冒,根据自身需要可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和相关急救药品。
3.工作期间的保障工作:一是做好氧气储备,各县要统一储备一定数量的氧气,对出现严重高原反应的专家要积极进行输氧治疗;二是储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各县要单独储备好抗高原反应和临床急救药品,保障现场突发事件处置的药品供应;三是做好专家在藏期间的食宿安排,各县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组专家住宿、饮食安排,尽量满足专家需求,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四是各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医疗救治保障
1.医疗救治机构布点。首先,市人民医院要发挥医疗救治的主体作用,做好各类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其次,为保障各工作组在藏医疗救治, 将6个县人民医院设立为临床救治定点医院。
2.医疗救治机构人员、物资配备。各定点医院要组建本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小组。筛选具有丰富经验的普外、骨科、脑外、麻醉、内科、放射、B超、检验、药剂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救治。
3.医疗救治程序。工作组在藏工作期间,若遇突发事件, 各定点医院按照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要本着快速、就近的原则开展现场救治工作。 经现场救治后,由担任院前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根据病员情况负责将其转运至就近的定点医院继续救治。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确定的定点医院难以完成救护任务时,各定点医院按照林芝市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转至市人民医院。
(五)交通安全保障
l.广东省援藏专家组出入藏接送机。原则上从广州飞往拉萨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从拉萨飞往林芝机场由市卫计委负责统一接送机。
2.工作组前往各县工作所在地。原则上工作组由所在县安排车辆接送。
3.专家赴各县调查点。各县应抽调车况良好的车辆、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同时合理安排好现场调查日程,避免赶急路、赶夜路,确保交通绝对安全。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应急预案,保障人员、车辆、物资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市流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 前往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经费保障
广东省援藏专家所产生的进出藏的交通、食宿、 专家补助、高原防护用品和反应药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由市卫计委协调广东省自行解决。开展现场工作及市内工作人员的交通、劳务费用由中央补助地方包虫病项目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现场流调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各县政府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