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林芝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市教育局针对我市民办教育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学校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较大、超范围办学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林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基本标准细化表》,对全市21所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了3次专项督导检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21份。截止目前,对2所已发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再次审核,对4所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登记,拟登记校外培训机构3所,对12所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办学。同时建立了林芝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中共林芝市民办教育行业委员会,牢牢把握党对民办教育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曾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