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剖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及其他县级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研究制定《中共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宜。认真对标对表检查,全面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针对反馈的4大类11项38个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细化80项整改举措,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由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的整改组织体系,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会2次,工作推进会1次,建立完善制度24个,新增1项制度,批评教育3人,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548元。目前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正在整改1个。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采取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领学,领导干部交流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为驻村联系点干部群众讲授专题党课和理论知识宣讲。二是开展读书班,县处级干部围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从认识感悟、收获体会、思路举措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向各县区、各单位发送《主题教育征求意见函》并在“林芝乡村振兴”公众号发布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
2.以学促干的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学习,2023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支部学习会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61篇。二是提前谋划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由综合科负责,结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细化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方案,合理安排交流研讨主题,确保每季度至少交流研讨1次。
3.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坚持落实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会“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10月-2024年3月,共学习12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9篇。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组会上,专题听取局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将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全面总结班子成员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向市委宣传部报送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局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同时,向分管市政府副市长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5.统筹工作落地见效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好文件办理流转程序,切实抓好各级决策部署任务落实,对各级印发的需要落实的文件提出拟定阅办意见,为领导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明确责任科室、办理时限,督促抓好文件落实。二是围绕2023年141个重点帮扶村建设任务,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调度,目前10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
6.防返贫监测工作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实化业务培训,提升群众知晓度。2023年4月27日、6月19日、10月27日组织三次培训,邀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专职工作人员,对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县(区)、乡(镇)分管副职、乡(镇)防返贫监测系统专职人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232余人进行集中授课,着力全面提升县(区)、乡(镇)党员干部监测帮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10月31日-11月4日,七县(区、市)陆续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培训乡村两级工作人员937人,做到了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二是强化指导检查,解决突出问题。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政策咨询组、指导检查组。市级成立指导检查组,前往七县(区、市)检查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分析存在问题,现场指导基层工作开展。三是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数据及时排查及时反馈及时修改,确保系统问题数据准确无误。
7.联农带农机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联农带农方案,明确联农带农内容,切实落实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政策,并对相关单位整改进度进行定期调度,确保发挥产业项目的带动增收作用。二是已督促相关单位对未及时兑现分红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按照联农带农方案及时兑现分红。三是加强政策学习,开展“2023年度项目资金工作培训班”,解读资金项目相关政策,提高项目管理能力。
8.项目绩效评价成果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西藏铭益会计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2021年和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三区三州”资金、市本级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及项目开展资金绩效检查。二是加强沟通,在第三方开展工作期间,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检查情况及进度,严把质量关。
9.保密工作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保密教育。二是向局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发放了保密工作提醒,切实提高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性提出相关保密工作要求,要求涉密人员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扎实做好保密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涉密文件传阅、签批手续、归档等工作,确保涉密文件管理不出现纰漏。
10.统筹乡村振兴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了市考核评估组工作职能,有力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梳理总结全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切实发挥巩固成果组作用,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及时调度汇总相关行业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林芝市2023年巩固衔接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由市政府领导向自治区考核组专题进行汇报。三是已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和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三区三州”资金、市本级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及项目开展资金绩效检查。
11.落实“产业兴旺”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十三五”时期扶贫产业项目底数,做好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及分红统计核实工作,督促落实项目分红。二是已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分析项目闲置、亏损等原因,找准改进措施,盘活资产,根据市场及实际运营情况完善协议,逐步提高效益。三是加大项目审核力度,指导县(区、市)对项目投资及收益进行科学规划和充分的论证,全面做好2024年项目计划合规性审核。
12.加强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印发工作推进通知、按季调度推进情况、基层调研、召开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联席会议等措施推动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工作开展,截止2023年11月底,全市224个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试点村已全部完成积分制平台搭建工作。二是深挖全市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和印发。三是组建微信“林芝乡村振兴工作交流群”,定期将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典型案例通过微信群向基层进行宣传推广,推进积分制工作有序进行。
13.促进脱贫群众“生活富裕”持续发力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对全市低收入脱贫人口制定细化“一户一策”帮扶明白卡,通过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全市人均收入低于万元的脱贫人口收入已全部突破万元。二是严格落实《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按月调度各县区带动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数据。三是精准制定三岩搬迁“一户一策”帮扶机制,组织开展了就业、务工及慰问等帮扶措施。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岩搬迁群众富余劳动力做宣传动员工作,以全市劳务培训为有力契机,全面落实好三岩搬迁群众增收工作。五是对相关生产经营性项目制定了联农带农方案,助力群众稳步增收。六是严格落实《林芝市推动低收入人群增收实施方案》中的4大类14项举措。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不深刻
14.2020、2022年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2022年未梳理排查本单位廉政风险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印发了《中共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第二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借助年底单位考核契机,对我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有关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完善相关资料。三是2024年3月组织各科室对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排查,目前已全部修改完善。提前谋划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15.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区、市)、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与招投标业务的学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二是督促指导县(区、市)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于2023年12月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和2022年部分项目开展资金绩效及项目检查。
1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报销的732元已上缴国库。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把关相关接待报销票据凭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报销问题。
17.工会经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安可替代工程适配产品清单——基础通用产品-1-2021》文件印发各科室严格学习,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出办公设备采购需求。二是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办公设备采购规定,严格采购票据审核把关,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整改情况:一是各科室加强文件学习,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出办公设备采购需求。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设备采购有关规定文件,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办公设备采购规定,严格采购票据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问题。
19.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账工作。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切实掌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要求,今后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20.承训单位无承办培训资质。
整改情况:做好与市人社局的沟通对接,相互交流,提高工作能力。今后在农牧民技能培训方面严格审核办学机构的资质、办学许可、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培训要求等内容。
21.文风漂浮,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学习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摘抄网络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个人书面检讨。二是自2023年10月以来,严格文稿审核制度,先后印发各类文件13份,报送各类文稿资料40余份,均严格执行文稿审核签批流程。
22.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办文程序,及时对文件后续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23.班子成员发挥引领作用有不足。
整改情况:自2023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班子成员均严格落实林芝市乡村振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4.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10月以来共计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有关议题15项,均严格按照党组会程序办理。二是11月7日在局第1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时,党组书记闫新航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强调,并电话与局长王斌进行谈话,对落实局长办公会制度进行强调。
25.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有偏差。
整改情况:组织局政工有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试行)》有关政策文件,对重要程序和规定进行学习,确保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考察程序规范执行。
26.推荐考察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局政工有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干部考察程序、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今后干部考察工作程序规范。
27.征求意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政工有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对重要程序和规定进行讨论学习。二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统战、政法等部门意见。
28.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政工干部业务培训学习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中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29.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安排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继续抓好先锋模范科室创建评选工作,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作风建设。
30.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撰写《林芝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对全局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31.党支部书记大走访活动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与10月开始开展家访活动,并建立家访台账,截至12月底已完成31名党员走访工作。
3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1月18日,局党支部组织召开2023年组织生活会,全局34名党员中22名参会,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二是全体党员对照4个方面内容,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共提出整改措施136条。三是会上党员之间相互积极、严肃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确保了组织生活会实效。
3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于2023年3月31日、6月21日、9月22日,2024年1月18日分别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
34.党支部学习签到表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2023年,党支部共召开党支部学习会37次,严格落实现场签到,并安排专人做好党支部学习签到表及学习资料归档工作,已将党支部学习资料装订成册归档。
35.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参学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学习会纪律,明确要求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学习会,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会37次,全局党员参学率达到50%以上。二是第三季度党员大会进行理论测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彻底
36.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问题整改台账不完善,持续整改、一体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2020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全面或问题反弹事项与本轮一并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制度,于每年年底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
37.存在“过关”心态,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上次巡察反馈的“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问题,一是已完成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816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安排财务人员对《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相关人员就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38.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机制,由综合科负责,安排专人于每年年底对巡察整改落实成效进行一次“回头看”。二是坚持将各项巡察整改措施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持之以恒抓好党建、保密、财务报销等各项规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巡察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驰而不息的韧劲,做到扭住问题不放松、整改不透不撒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融入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抓深抓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党建工作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形式,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摒弃“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着力构建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整合修订各类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管理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4-5889945;通讯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73号。
中共林芝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