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中共林芝市民宗局党组关于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28 1.7w 阅读 485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0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敖刘全书记在听取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二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通报暨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会以及巡察反馈会精神。全局干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理论武装、抓实调查研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区党委、市委的具体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决把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2.坚持责任导向,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林芝市民宗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并对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切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57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3次,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违规违纪资金5089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不准,推动林芝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问题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教育读书班等载体,先后组织4次专题研讨,15名干部职工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反映福建宁德坚持35年践行“四下基层”促发展见实效的有关材料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区党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交流研讨。二是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教育要求,针对“两个结合”“三个务必”等知识掌握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在及时组织集中学习,购置、印发各类学习资料加强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先后举办4期“支部书记讲坛”,12名干部职工结合推动林芝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谈心得体会、讲思路举措、摆不足短板,让党员干部职工在相互交流中开拓思维、找到差距、推动工作,有效提升了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成效得到显著提升。

问题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了市民宗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计划表,先后5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8个专题的集中学习,并督促干部职工加强个人自学,至少做到通读一次。

问题三:“关键少数”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中共林芝市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交流发言。巡察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的6次交流研讨中,2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交流研讨共计10次,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二是在2024年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3名县级干部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党组书记带头发言,并对其他同志的发言情况进行了点评。

问题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特别是贯彻落实区党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成立林芝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中心的实施方案》,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及时举行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授牌仪式,为中共林芝市委党校(林芝市行政学院)和西藏农牧学院联合共建的“林芝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授了牌。二是召开林芝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暨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工作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2023年第四季度推进会,听取了相关县(区、市)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授予米林市米林镇红太阳科技示范家庭农场等7家长期致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帮扶本地群众增收致富在内的企业为第五批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并对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三是在米林市举办了2023年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现场交流会暨互观互检活动,组织七县(区、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和各级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共计68人,先后深入米林市机关单位、学校、村居、寺庙、企业以及教育基地等开展互观互检、参观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引带、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问题五: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材料。二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支部、局班子成员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面总结2023年各项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问题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拟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认真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健全党风廉政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有差距

问题七:党组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对2023年度提醒谈话、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梳理,统一制作谈话记录表,对相关谈话记录进行了规范整理归档,并将长期坚持。二是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3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对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核把关。三是严格实行党组会议每季度、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分别听取一次各项工作汇报工作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提醒监督,层层压实责任。

问题八:“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问题九:各类作风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人员每日进行24小时值班带班及“日报告”“零报告”,局领导及办公室不定期对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二是分管副局长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收集核对模范个人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了2022年度36名模范个人奖金兑现工作。三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林芝市民宗局公文处理制度》,对各科室、党支部起草的相关文件、报告及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严格审核,对个人撰写的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存在问题十:调查研究不实。

整改情况: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前往米林市米林镇、南伊珞巴民族乡,朗县朗镇、仲达镇,巴宜区八一镇、林芝镇,工布江达县、市旅发局、市教育局、市一中、市人社局等分别对林芝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实施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千里示范带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3篇,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剖,举一反三找准问题症结,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建议,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共梳理调研发现突出问题7个,提出7项具体改进措施,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解决。

问题十一: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员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务接待陪同人员餐费相关问题的复函》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一票”要求,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对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重新进行了自查,共排查出超标准接待情况9次,产生违规资金4474元,已责成相关人员全额清退,并已上缴国库。二是对2021年第十批驻村工作队超标准购置生活用品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详实的情况说明归档备查。三是责成相关同志清退违规报销资金615元,并已上缴国库。

问题十二:财务专项资金以拨代支。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行支出。局党组严格相关会议制度,加强审核监督。截止目前,未出现新的财务专项资金以拨代支现象。

问题十三:财务入账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办公室、党支部、工会分别对相关活动发放慰问品、奖品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了详实的情况说明。自整改以来,局党支部、工会组织开展的所有活动均做到了有方案、有计划、有签字验收。

问题十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督促外包餐馆开设企业对公账户,干部职工的用餐费用全部转入企业对公账户。持续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完善相关工作规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问题十五: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未体现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未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的实施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林芝市民宗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对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进行了明确。二是指定办公室同志为会议记录人,并严格按照议事制度对会议内容进行如实记录。三是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并严格按照《林芝市民宗局公文处理制度》呈送班子成员审签后印发执行。

问题十六:党组议定事项落实的督查督办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形成专报后呈局领导审阅,有效提升了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效率,推动各项议定事项落实落细。二是党组书记对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各项票据审核,坚决杜绝再次出现超预算报销情况。三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由一名副局长分管财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的要求。

问题十七: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支部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修改完善《林芝市民宗局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9个。二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林芝市民宗局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要求党员每月按时足额自觉缴纳党费,党支部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及时上缴党费。

问题十八:党建工作思路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及时废除《2021年市民宗局党组关于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助力党的建设党建品牌实施方案》,重新研究确定“高原石榴红”为市民宗局党支部新的党建品牌,全面挖掘品牌内涵,形成《大力推进“高原石榴红”党建品牌建设助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亮点材料报呈市直机关工委。

问题十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林芝市民宗局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相关要求,明确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二是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支部书记讲坛”4期,12名干部职工先后走上讲台,谈学习心得体会、讲工作思路举措、摆不足短板,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开拓思维、查找差距、推动工作的学习交流平台。

问题二十: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支部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党建品牌打造要求,以党建与民族宗教业务深度融合为基础,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高原石榴红”党建品牌内涵。二是整合资源,在党员阅览室加挂了党建办公室牌子,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党建专柜,更新了上墙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问题二十一: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方面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我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进行了查漏补缺,由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如实补填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审核意见。二是由时任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组谈话记录、考察情况等内容,重新梳理撰写考察材料,并由考察组相关人员认真审核、签字确认后进行了归档。三是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规定,对相关干部实行了试用期管理,并根据工作程序开展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问题二十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安排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全局干部职工人事档案重新进行审核,对相关归档材料缺失的进行了完善,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不存在问题的,及时形成理据补充认定表进行了归档。对有关同志出生日期、参工时间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形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理据认定表》进行了归档。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切实做到狠抓落实、紧盯不放、举一反三有差距

问题二十三:巡察整改责任尚未压紧压实,统筹意识、整改韧劲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3次,对上轮和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认真进行原因剖析,研究制定了《中共林芝市民宗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并对相关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随时进行督促、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民宗局相关差旅费管理、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二是安排财务人员先后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4次7人次。财务人员主动加强与财政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学习掌握财务票据审核、资金支出等业务知识和规定要求。

三、整改成效及下一步计划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推进了理论学习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创新意识更加强烈,工作思路更加开阔,工作成效更加显著。极大地促进了党的建设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地生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等,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在重点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等精神的同时,及时跟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关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党的治藏方略的学习研讨,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持续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对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切实从源头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体现到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林芝民族宗教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兼传真0894—5821955;邮政信箱:八一镇尼池中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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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